各位老师,根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文的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开具时执行相关新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填写完整的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号,纳税人名称),信息不完整的发票将视为无效发票,不能报销入账;
二、办公用品等发票内容不能笼统填写“办公用品”、“日用品”等项目,必须填写商品明细,买什么开什么。
以下是开具发票时所需的我单位信息:
必填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410105415803470
选填信息(可以填,可以不填):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 电话:86158993
开户行:农行郑州阳光新城支行 账号:16 0357 0104 0000 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