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教职工报账、查询个人收入情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处于2014年11月实现人员经费支出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发放给本校在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外聘教师、外请专家、学生以及临时人员等的课酬、加班费、值班费、讲座费、监考费以及其他形式的补助、劳务费等。
二、发放要求:
1、相关部门将审核无误的票据,完整的报账手续(一定要有报销标签)连同发放明细汇总表(纸质的和电子文档)交到财务处计划科,并留下联系方式。
2、相关部门发放给本校在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外聘教师、外请专家的酬金需提供工商银行卡号(具体格式见附件2)。
3、相关院系和职能部门给学生发放的酬金可提供农行或工行卡号(具体格式见附件3)。
4、相关部门在报销时,发放给本校在职员工、离退休人员的酬金与外聘教师、外请专家、学生以及临时人员等的酬金分开填写。
三、对于提前借支和垫支发放给校内员工的酬金财务处将不予办理 。
详询电话:86158993
计划财务科
2017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