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所需材料:
1.工作证原件或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在职职工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办理流程:
1.携带所需材料到到计划财务处综合科(行政楼西配楼111室)领取并填写《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
2.添加公务卡办理工作群,银行工作人员定期到学校联系公务卡申请人到行政楼西配楼大厅进行公务卡办理预审;
3.公务卡制作完成后按照银行电话到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通业务。
咨询电话:0371-86159101。